如果你大假忙着出游而错过了秋交会开发商的促销优惠,正在惋惜不已的话,那么千万不要再错过2009年底前最后的政策优惠。
作为购房者,如果你大假忙着出游而错过了秋交会开发商的促销优惠,正在惋惜不已的话,那么千万不要再错过2009年底前最后的政策优惠。
2008年震后一个月,为了尽快恢复楼市发展、百姓安居置业,成都市政府推出了一揽子优惠政策;而在2008年12月,国务院也加大了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
不过,这些购房优惠政策既然是针对一个阶段的市场状况而制定,也就不可能是无限期的,绝大多数优惠的截止日期都为2009年12月31日。因此年初就有业内人士预言,“年底会有一轮购房高潮”。且不论这样的预言是否会实现,对购房者本身来说,趁早买房享受到政策把钱省下来才是硬道理。
首次置业看这边
在所有的优惠政策中,对于首次置业的购房者有着相当大的优惠空间。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规定,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在成都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在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方面,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补贴。
通过购买房屋性质和面积的不同享受到的补贴额度相应有所差别。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5%给予购房补贴。另外,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同时,在契税补贴方面,还可以享受到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全额补贴;个人购买其他商品房或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 给予50%补贴。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为1%。
这样算下来,首次购买一套90平米左右、总价在40到50万的新房,足足可以省下1万多的费用。
改善性住房看这边
根据《关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认定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发〔2008〕171号)购买改善型住房,需要哪些条件?成都市房管局进行了界定,购房人所购房屋为普通自住房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属于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一、原登记房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我市去年中心城区标准为27平方米左右,各郊区(市)标准由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二、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的;
三、原登记住房属于危旧房屋且已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
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灾区居民在灾后购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0%。
二手房买卖看这边
准备选购二手房,如果是首次购房,可参照首次置业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2009年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实行减免政策。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房超博客,房超新闻,房超说吧)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释疑
啥房子算“普通住房”?
优惠政策中针对的普通商品住房如何界定,许多消费者并不是很了解。
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规定,小区容积率>1.0,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低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为普通商品住房。根据2009年9月28日《成都市房管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成房发〔2009〕161号),成都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含高新区)不同环域范围土地上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经测算后确定为:二环以内685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5510元/平方米,三环以外5180元/平方米。
只有购买普通住房的购房者才有资格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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